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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养老服务业纾困新措:养老服务机构承租国有房屋的 ,减免租金到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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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9月1日讯(记者 彭瑶)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下称《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金融、防疫等6个方面、26条具体政策措施。

  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2.67亿,占总人口的18.9%。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高龄、失能、独居、留守等老年群体不断增多,他们既有机构长期照护的刚性需求,又有依托社区居家便捷享受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殷切期待。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具有重要而紧迫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优化设施布局,完善支持政策,加大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为36万个,床位达到812.6万张。

  在国新办9月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李永新表示,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养老服务主要供给主体,需要依靠持续稳定的服务回报来维持正常的运营。但近三年来受疫情影响,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受到冲击。据调研了解,特别是今年以来,多地疫情反复持续,这些地方的养老服务机构面临较多困难,急需协同各方面力量加强帮扶、共度难关。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重点从养老服务机构最关心、行业最亟需的房租、税收、保险、金融、防疫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2022年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中国网 伦晓璇 摄

  房租减免方面,明确对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养老服务机构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减免租金到2022年底;鼓励教育、科研等系统有关单位机构对上述机构承租房屋的给予租金减免;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鼓励各地探索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给社会力量服务居家老年人。

  税费减免方面,明确在对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社区家庭服务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将2022年各地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扩展至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鼓励各地对水电气热费进一步减免优惠,实行特殊情况下“欠费不停供”、一定期限费用缓缴并免收滞纳金。

  保险支持方面,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机构允许申请阶段性缓缴相关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还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明确给予暂缓缴费等支持政策。

  金融支持方面,明确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对养老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地方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视情延长养老服务机构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支持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防疫支持方面,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防疫部署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倾斜;按规定组织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对实行封闭管理无法正常运营的机构防疫物资和消杀给予支持;合理调整运营补贴发放条件,推动及时足额发放机构运营补贴。


原文来源 :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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