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入住这家养老院,“200多万就全搁这了,后悔死了……”
07-12
浏览量:580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如何养老也成为中国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一方面,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另一方面,市场上也出现了许多市场化主体参与的养老机构。这既是养老经济的一种表现,但也时有问题出现……在北京,近日有多位老年人反映,为了入住某“一床难求”的养老机构,老人们向这家养老机构预付了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的“入住费用”。在高额的“入住费”背后,老人们都签署了两种落款主体不一的“养老服务合同书”。而在老人们签完合同书,有些人甚至还没有完全入住,却被告知养老机构的经营出现问题,无法再办理入住,当初交的钱能否退回也打上了问号。这是怎么回事呢?
老人:“前后付费26万元”
近日,有多位预定了北京市昌平区江山老年公寓的老人向“问北京”(北京新闻广播新闻热线65159063)反映,他们向这家养老院预付了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的入住费用,日前却被告知养老院的经营出现问题,无法再办理入住,当初交的钱能否退回也没有明确答复。
江山老年公寓位置/百度地图
江山老年公寓坐落于北京市北六环外昌平区马池口镇。据天眼查上的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包括“为自理老人、半自理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曾用名“江山国际老年安养中心”。市民杨女士(化姓)告诉记者,2018年她经熟人介绍知道了这家养老机构,考虑到自己已经年过七十,为了给孩子减少负担,2019年她在实地考察之后,最终决定选择这家养老院养老,前后付费26万元。
杨女士:因为他有交12万有24万的,业务员就跟我说您多交就是多收益,他说有补贴。我那一想反正我就定在这养老的,我就把我手里的钱就都搁这儿呗,是吧?我就交了24万。签入住合同时候又让我交2万,她说您交了这个入住合同(费用)就叫会员。我一共交26万。
杨女士的付费收据/受访者供、小问制
老人:养老院“运行不下去了”
2021年3月杨女士因家中有事暂时离开养老院。2022年4月下旬,杨女士向养老院一位陈姓管理人员了解养老院目前的经营状况时,却被告知养老院出事了:
杨女士:因为那院长(姓陈),我跟他有微信也有电话。我说小陈养老院咋样什么的,他说现在公寓已经运行不下去了,他说你们的钱,红湖(公司)的这个总裁吧都叫他陈总嘛,他那个就溜了,找不到他了。
得知情况后,杨女士立刻到属地派出所报案。截至目前,2个多月过去,杨女士表示,她不清楚案件是否有了新的进展,主管部门也没有对有关情况进行官方说明:
杨女士:已经立案,但是立案呢我们看不到,(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在给我们侦破这个信息。
杨女士收到的报案回执/受访者供
养老院已由属地民政部门接管
那么,江山老年公寓目前的经营状况如何?7月10号,记者来到北京市北六环外的昌平区江山老年公寓探访。在现场记者看到,老年公寓大门紧闭,门口还挂着北京市昌平区江山老年公寓的牌子。记者询问门口的保安人员,他表示,养老院目前已经由昌平区民政局派来的工作人员接管。
保安:现在这家原来的那个养老院已经倒闭了,现在民政局在管理。等2点吧(民政局工作人员)上班(有什么事儿再说)。
养老院大门紧闭/小问摄
民政工作人员:主要工作为分流
经过半个小时的等待,昌平区民政局派驻到江山老年公寓的关姓工作人员和前来咨询情况的老人们进行了沟通。关姓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院内还有70多位老人居住,他们目前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分流”。现场有在外居住的老人表示想要入住养老院,关先生说:
关先生:我现在说在这里边的护理人员,就这点护理力量, 我让老人离开这儿找合适的地方养老,我都弄不过来。
关先生所说的“分流”,是指协助老人入住其他养老院。对此,昌平区民政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养老机构已经不具备运营条件,且养老院所在场地是租来的,所以他们目前在进行“分流”。
昌平区民政工作人员:这个江山(养老院)你也知道,他那个好多员工、护理员都已经辞职了,在4月份就不再工作了。现在咱们也是在那个养老行业协会进驻以后呢,暂时维持它运营,是这么一个情况。咱们也在自愿基础之上啊,建议呢现有老人呢咱们进行分流,咱们去有条件更好一点的这个养老机构。(江山)这个养老机构肯定是不具备再继续运营的这么一个基础了。
老人:部分老人被“动员”离开
根据安排,“分流”到其他养老院的老人,需要向新入住的养老院缴纳费用。对此,老人们愿意接受吗?记者在现场也咨询了目前还在院内居住的老人:
记者:有老人是想主动走的吗?
院内居住老人:没有,都是动员走的,不能自理人都动员走了。他说要停水停电什么的,就那么说。
当事人:“分流”应在案件审理后
对于民政部门目前正在进行的“分流”这一后续处理办法,此前预付了约70万入住费的当事人王先生表示,他感到无法接受。
王先生:这个养老院的筹建过程都是老人的投资啊,都是老人的养老金,要想分流老人,也得等案件结了以后你们才能动手。如果这个养老院被关闭了被擦干净了,那是不是会涉及到这案件未来的这个线索遭到破坏啊?
老人:卖房的钱都给他们了
不少老人告诉记者,他们预备把这里当作老年生活的“最后一站”,当时这家养老院“一床难求”,多交钱就能早入住。一位姓李的老人(化姓)告诉记者,他将家里卖房的钱都交给了这家养老院,现在养老院无法入住,年过八十的他只能和老伴儿在外租房居住。提起这件事王先生和他的老伴儿忍不住老泪纵横,他们说为了尽早入住他们交了将近300万元。
李太太:人家业务员说(有人)150万还没排上队呢,我一听这个(心想)那咱就多交点,(于是)陆陆续续200多万就全搁这了。报案以后人说他这属于非吸,我那也是第一次听民警说是非吸,后来民警跟我解释说(是)要非法集资什么存款的。唉呀,后悔死了。
李先生:现在我们这样,他们谁都愿意推脱责任,都不吭声,我们特别无奈,就互相推。
老人投入金额巨大/小问摄
入住养老院为何签订两样合同?
在记者探访现场,有老人告诉记者,据他们私下统计,目前牵涉到养老院入住费问题的老人有上百位,他们少则交了二十多万,多则上百万。
老人们向记者介绍,办理入住的老人当初都签订了两种合同书,一种是“会员养老服务合同书”,这一合同书上的盖有的是“北京市昌平区江山国际老年安养中心”和“贵州省红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章;
老会员养老服务合同书/受访者供
合同书之一上有两家公司盖章/受访者供
另一种合同书为红色封皮,名为“贵州省红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储值卡养老服务合同书”,合同落款只有一家,为“贵州省红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中写明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养老事业投资及全国连锁老年公寓经营性的服务机构,以实行预存养老储备金的形式提供消费养老服务,所留地址也是江山老年公寓所在的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白浮村东。
老人签订的储值卡养老服务合同书/受访者供
那么,江山老年公寓和贵州省红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什么关系?当初老人们为什么会签署落款不同的两种协议呢?李姓(化姓)老人告诉记者,对于这两家公司他们当初也不是没有产生过疑问。
李女士:开始我们一签第一份合同的时候,我一看怎么贵州啊,他说啊全国连锁。他说这大股东和贵州是一回事了,我们不是想住急于住这吗?为什么交那么多钱?你交的钱多有空房就先(紧着)你们住,反正你交的越多,就先提前(住进来)。开始签的都是两个章嘛,又有这贵州(红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又有咱们(现江山老年公寓),他有这个吧,后来我们就信了嘛。
养老院客车所印名称有变化/受访者供
养老院挂牌名称也有变化/受访者供
养老院员工:去年5月就拖欠工资
为了核实了解情况,记者分别查询了北京市昌平区江山老年公寓、贵州省红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天眼查中的信息。信息显示,两家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在天眼查上,贵州省红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最新电话是一个手机号码,记者致电联系,接听电话的人表示:
红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电话号码:你打错了吧。(注册电话)那以前是留了我的,我早就不在公司了,几年前都不在公司了。
根据老人们签订的“贵州省红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储值卡养老服务合同书”中显示的信息,记者拨通了这家公司留存的座机电话:
记者:是红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吗?
前台:江山老年公寓。这边是前台。我原先就在这,从去年5月份就开始欠工资啦。我们员工的工资都不知道(怎么要回来),现在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此外,记者在致电此前老年公寓的陈姓管理人员时也了解到,这位陈姓管理人员也被欠薪已久:
陈院长:我也是被公寓欠了(工资),我的工资也欠了挺多的,我们现在都在走法律程序呢。
属地民政局:养老院年检符合手续
2020年11月1号开始实施的新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明确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监督检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
那么,对江山老年公寓此前在运营中出现的情况,民政部门是否有所了解呢?昌平区民政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工作人员表示:
昌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这个养老机构是没有问题的,就是他那个红湖集团咱们很多老人跟他签了那个是投资啊回报就那么一个协议,跟那个公司签的。这个江山(老年公寓)本身作为机构运营来讲之前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不是今年上半年(江山老年公寓)就发生这么一个(事儿),这不是员工都干不了了嘛,这么一个情况。它资金链也是发生断裂。
记者:他这个资质应该就是每一年都会审核吧,咱们当时没有发现他这个问题吗?
昌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他年检的时候来讲,他在我们民政局年检的时候,他是符合这个年检手续,他那个时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咱们这个问题是今年发生的。
另外,这名工作人员称,他们要求养老院和老人签订的是入住协议,他们监管的也是江山老年公寓:
昌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在他之前卖的这个协议的时候,我们确实是不清楚的,而且他卖的这个协议跟江山敬老院之间是没有关系,他不是跟江山敬老院之间签的。而我们作为机构行业管理来讲,监管的是江山敬老院,他(们)签的是另外一个公司,是红湖集团。我要求他(入住养老院)签订的是入住协议,而老人呢当时在入住的时候是否是签订这么一个东西,还是说在隐瞒的这么一个情况,它的法律性质这个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的定性来侦破,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警方:已经在开展工作
就此,记者也拨打了昌平区马池口镇派出所的电话,一位未透露姓名的值班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值班室:不是已经在受理开展工作了么,到时候会统一告诉大家的,不是涉及到的老年人挺多的么。
律师:可以采用法律手段
那在等待案件侦办的过程中,老人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记者拨打了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热线12348, 接线律师表示:
律师:合同不是要看它抬头的,是看它内容约定的到底是什么,明白吧?看它里头的实质内容到底是关于投资的,还是关于说是啊储值卡,然后用于消费的,那明显的区别投资理财呀,投资肯定就是理财,正常(合同)的话那肯定都是很正常的,不会涉及到返利的问题。
对于老人们目前面临的情况,她建议可以选择采取法律手段。
律师:因为人家做的就是两套的架子,两套的东西,您该起诉起诉吧,那没辙了,现在投诉已经没用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或网友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hayyl@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