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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落实民办养老机构优惠政策 激活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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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潜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激活养老服务市场活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目前,吉水县有6所民办养老机构,建筑面积约10700㎡,总床位560张,入住老人353人。

  一是保障土地使用政策。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进驻吉水县的民非企业县康宁养老护理院拟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

  二是健全奖补优惠政策。落实建设补助,对符合省补助条件的,在省补助的基础上,按省级补助标准的50%再予补助一次,目前按《江西省省级福利彩公益金资助民办养老机构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6〕50号)执行,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同时按实际接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200元、100元的标准,不区分经营性质落实运营补贴,截至目前共发放运营补贴447800元。

  三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标准执行,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四是落实金融扶持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机构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民办养老服务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贴息贷款,300万元以内可享受50%贷款利息的贴息。做好普惠养老专项贷款工作,吉水县及时了解和摸排辖区内有意向申报再贷款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县康宁养老护理院申请普惠养老再贷款2000万元。

  吉水县在落实上述政策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招商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现正积极推进建设县康宁养护院的建设进程,建成后建筑面积可达48000平方米,2000个床位,其中自理生活护理床1000个、失能失智护理床300个、半失能失智护理床700个。该院将与吉水康宁精神病医院展开合作,依托其现有医护能力,形成“医养结合”体系,更好地为吉水县及周边老年人群提供养老和医疗一体化服务。(吉水县民政局 陈蓉)

  


原文来源 : 长三角视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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