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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宣判首例养老诈骗案,3人获刑!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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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崔小瑜   董久妍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近日,庄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首例养老诈骗案件,依法惩治了三名养老诈骗犯罪的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八个月、吕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邢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王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吕某某、邢某某对外谎称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诱骗多名被害人缴纳办理费用。而后将部分款项投资到广东某网络科技公司,王某某从中赚取差额,吕某某、邢某某按人数从王某某处获得报酬。2018年5月,因该网络科技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查处,致使被害人得知上当受骗。另外,吕某某、邢某某还帮助张某某(案外人),以办理养老保险为名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该案被害人人数多达249人,诈骗数额800余万元。        近年来,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犯罪层出不穷,防不胜防。辽宁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面向社会征集举报线索。群众可选择拨打省专项办电话96110或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相关问题。


原文来源 : 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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