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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我市对侵占挪用“养老钱”六类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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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全市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在市人社局召开。会议提出,即日起至今年年底,我市将对六类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养老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用好守好百姓的“养老钱”,市人社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包括养老保险基金未存入财政专户、未专款专用、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问题;违反规定开设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违反规定存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违规投资运营,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问题;参保人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参保人及他人违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有意隐瞒实情,冒领或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据介绍,人社部门将具体负责检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其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收集、整理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线索,开展案件查办。公安部门将对人社部门移送、符合立案条件的养老保险欺诈案件立案侦查,查明事实。财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收支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原文来源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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