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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建议——给予农村留守老人更多关怀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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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与城市老人相比,他们在有限的生活条件下,不仅要在田间地头劳作,有的还要单独承担抚养第三代的重任。省人大代表许艳萍来自吕梁临县,她坦言,农村养老问题需要引起更多的关注和重视。许艳萍提出发展互助养老、创办农村老年食堂、设立农村养老护理员公益岗位等建议,因地制宜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一是大力发展符合农村实际的互助养老。不少农村都有闲置的校舍,可以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涉农资金,将闲置的校舍改造成互助幸福院,把邻近村住得偏远、生活不便的老人搬到一起集中居住、分户生活,既方便互相照料,还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同时,发动一批低龄老年人、留守妇女等志愿者,开展“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行动,让养老互助形成一种氛围、一种风尚。

  二是创办农村老年幸福食堂。许艳萍说,临县有个罗家山村,在返乡能人的牵头下,通过政府补助、村集体筹集、村民互助相结合的方式,创办了老年幸福食堂。村里7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天可以在幸福食堂吃两顿饭。大家普遍反映,因为饮食营养科学,老年人的身板比以前硬朗多了。现在不论是在外务工还是附近上班的青壮年,回村里的时候,都愿意给老年幸福食堂买几斤肉、带几斤水果。许艳萍认为这种做法应该通过政府引导的方式在农村广泛推广。

  三是设立农村养老护理员公益岗位。许艳萍说,农村现在有不少公益性岗位,但截至目前仍没有养老护理员的岗位。吕梁山护工是著名的劳务输出品牌,当地还有一部分农村妇女受各方面条件所限,尽管参加了护工培训,却没有外出务工,一技之长发挥不了作用。在农村设立养老护理员公益岗位,可以让这部分妇女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居家服务、代办服务等,为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探索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

  本报记者杨文

  (责编:李琳、刘洋)


原文来源 : 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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