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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标配不宜一刀切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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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中部某省农村开设近30年的敬老院,近日正深陷去留困境。据《半月谈》报道,该敬老院收费价格低,人际关系和谐,深受当地老人欢迎,但因不符合该县关于养老机构人员配备等规定,无法办理相关证件,面临被取缔困境。

  据敬老院的实际经营者王清(化名)介绍,敬老院属于公办民营性质,目前住了17名老人,其中6名是五保老人,都来自周边村庄,大都独居、丧偶,子女在外打工。令王清感到头疼的是,根据相关文件,若想继续经营,需要扩充人员,至少要配备3到4名护理员、1名专职厨师以及安全管理员、保洁员等。然而,如果经营成本增加必然要提高收费,部分老人可能负担不起。如果取缔这一敬老院,一些在此养老的老年人难免会感到失望;若是不取缔,那么又面临监管难题。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万多家,可提供床位194万多张,为农村养老提供了有利的保障。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养老机构的硬件条件和人员配备的标准越高,服务质量可能就越好。然而,一些带有互助性质的家门口的微利养老机构,同样能够满足基本养老需求,能够解决部分老人的现实难题。对此,养老机构的发展,不妨因地制宜,以普惠性为前提,提供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从而帮助更多老年人在家门口实现老有所养。

  当然,允许一些养老机构因地制宜发展的前提是将其纳入监管范围之内。其实,一些地方对养老机构提出了一些标准和要求,本质上是出于监管考量。

  故而,养老机构的发展,不仅需要更加多元的监管标准和帮扶政策,也需要更加细致的监管措施。对一些微利养老机构,在提供帮扶和补贴的同时,也需要定期上门巡视,了解运营情况。从而让老年人的养老更安心、更有保障。


原文来源 :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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