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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嘉定区红十字会“社区重度失智困难老人”项目新增及终止对象名单公示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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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观新闻

一、新增对象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一)重度失智(老年痴呆,有病史诊断),且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居家养老老人(寄住养老院者不在此范围内);

(三)老人具有本区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

(四)患者本人及配偶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基本工资2590元/月;

(五)本人有明确有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合法监护人。

新增对象名单:

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需终止:

(一)患者逝世;

(二)患者搬离嘉定区(指户口迁移本区);

(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情况(如进养老院、护理院等);

(四)其他需终止的特殊原因。

终止对象名单:

如发现对象名单中有不符合条件者,请及时联系嘉定区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电话:59537812)。


原文来源 : 媒体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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