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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为八旬老人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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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在船营区某小区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八旬老人的离婚纠纷案件。案后,当事人的子女来到了家事法庭,为家事法官们送来了一封感谢信,信中真诚地写道:“在庭长赵亮的过问下,法官李秋颖、张娜、林艳平到家里进行了相关工作,工作结束后,他们没有喝一口水就离开了家,并且很快地下了判决”“我们不认识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但他们却把我们两个80多岁老人的心愿这么当回事,急老百姓之所想,真正为民办事!”

  本案中,李某与安某曾是一对半路夫妻,双方已是耄耋之年,走到一起是为了互相扶持共度晚年。在一起生活的九年以来,李某对安某悉心照顾,双方的感情一直稳定,但是双方老人近期因为身体原因多次住院,李某不仅无法再继续照顾安某,自己也需要女儿照顾。种种原因,双方老人均想与自己的儿女共同生活。

  在两位老人身体不便的情况下,安某委托自己的儿女来到家事法庭起诉离婚。家事调解员林艳平同志在诉前调解阶段了解到两位老人的特殊情况后,立即驱车前往当事人家中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通过调查得知双方老人身体均不好,现均不能独立生活,且李某身为朝鲜族高龄老人,不会说写汉语等情况。林艳平同志将上述问题向庭长汇报后,庭长考虑到双方老人年事已高、无法出门,立即安排主审法官通过电话主动联系安某与李某的子女,表示可以到家中开庭。于是三名法官和书记员走入当事人家中,一场家庭版的离婚诉讼庭审开始了,主审法官在与李某的沟通中,考虑到老人是朝鲜族人,通过老人子女的亲口翻译,确认双方老人的内心真实意愿,最终达成调解。

  调解结束后,主审法官考虑到李某想要尽快办完离婚手续,回到外地女儿家,便很快下了判决。双方老人对家事法官认真尽责的工作态度充满了感激之情,于近日委托子女向法官送上了感谢信。

  近年来,丰满法院家事法庭坚持强基导向,强化法庭建设,创新巡回审判方式方法,继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想当事人之所想,对一些因特殊原因不便到庭应诉的当事人,积极运用巡回审判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有效减少矛盾纠纷,同时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工作抓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中的重大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来源 :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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